来源:县卫生局??|??作者:李斌??|??日期:2016-10-16 15:48
安乡县2015年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”信息公示
一、目标任务
全县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70人。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保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,再由省、县级财政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。
二、救治救助对象
1.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;
2.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,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;
3.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。
三、补助标准
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专项救治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5000元。首先,按照三项基本医保政策报销;其次,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,在获得相关医疗保险支付后,对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;最后,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(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,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)。
四、工作程序
患者救治救助程序:乡镇卫生院摸初筛→监护人申请→专科医师复核→县级卫生/民政部门审核→定点医院收治及生活救助→考核验收。
五、定点医院
县血吸虫专科医院(县精神康复医院) 地址:安乡县深柳镇和平休闲街血防巷115号
联系电话:0736--4312142
附:救治明细表
救治明细表
乡 镇 |
实际救助数(人) |
乡 镇 |
实际救助数(人) |
深柳镇 |
6 |
深柳镇安尤 |
3 |
安全乡 |
4 |
安生乡 |
2 |
焦圻镇 |
2 |
安康乡 |
3 |
三岔河镇 |
4 |
官垱镇 |
2 |
安凝乡 |
3 |
陈家嘴镇 |
3 |
黄山头镇 |
6 |
安障乡 |
4 |
安福乡 |
3 |
安丰乡 |
3 |
安裕乡 |
2 |
大鲸港镇 |
5 |
安德乡 |
2 |
安宏乡 |
3 |
安昌乡 |
4 |
下渔口镇 |
6 |
合 计 |
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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